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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甘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快速高效,严格把控预审周期,现就《专利申请预审请求审查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答复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有预审通过前景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案件,在预审周期内原则上给予申请人两次修改完善的机会。
2.第一次返回修改的时限为甘肃保护中心发出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具体返回修改时限以通知书为准,申请人需修改完善申请文本或进行答复陈述,并提交至“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3.第二次返回修改的时限原则上控制在甘肃保护中心发出通知书的1个工作日内,具体返回修改时限以通知书为准,申请人需修改完善申请文本或进行答复陈述,并提交至“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4.若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则该专利申请预审请求视为撤回。
如有疑问,可向甘肃保护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931-6196124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