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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知识产权专项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已全面启动“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预研工作,坚定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为总纲,以“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3个五年规划为支撑,接续实施、梯次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中国知识产权报特别推出“智库圆桌”专版,首期邀请4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研究探讨“十五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本期嘉宾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尚希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马一德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易继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原部长 吕薇
记者
“十四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体系形成了“创造+保护+运用”的整体格局,重要特点是体现出质量和价值导向。随着知识产权工作转段,“十五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制定,如何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知识产权工作对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刘尚希:“十五五”知识产权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推进“使用”,让各类知识产权的潜在价值显现出来。应强化反映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指标,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在数智革命浪潮中,知识产权的价值载体从产品转向平台服务,在使用中实现其价值。知识产权领域主要指标的制定需要适应数智革命的大趋势,跳出线性化的价值评价模式,充分发挥指标对于知识产权“使用”的导向作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马一德:“十五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制定,应在延续“创造+保护+运用”整体格局的基础上,细化和优化指标体系结构,增强指标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可将指标体系分为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两个层次,核心指标聚焦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的关键成效,辅助指标用于支撑和解释核心指标;考虑设置复合指标,形成能够全面反映某一方面发展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如设置“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将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的指标进行加权综合。保持指标稳定性的同时,适度增加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已经提前实现或者进展快于预期的指标,可以适时适当提高目标值,以保持指标对工作持续推进的激励效应。
同时,建议新增反映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的指标,增强指标的直观性,具象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效率的提升作用、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等。建议完善创新链相关指标,凸显知识产权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等全过程中对于创新发展的作用。建议完善反映知识产权质量和创新水平的指标,比如围绕每万件专利中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比重、同族专利覆盖面、标准必要专利等方面设置相应指标,更加充分地反映专利的市场覆盖面、技术先进性,以及我国科技创新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
易继明:“十五五”期间,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确定,一方面需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需要顺应时代发展,通过更加精准和细化的具体指标,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我认为,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指标设计和体系构建。
第一,发挥资本的作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市场融资能力。应扩大知识产权市场融资规模,除了质押融资外,还应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综合运用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租赁、保险等金融工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市场化的融资能力,并设置相应的衡量指标。第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产业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目前,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及其转化率都偏低,需要切实加强专利转化运用,提高专利转化率。同时,强化版权产业增加值指标,开展文艺活动空间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艺创作和文娱产业繁荣发展。另外,建立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指标体系,有效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高产业附加值。第三,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参与能力和水平。“十四五”期间,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远高于预期,但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低于预期。未来,我们需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参与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捆绑式”发展,同时建立起与之关联的指标体系,比如国际标准参与、标准必要专利占比、国际品牌培育等。第四,促进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体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应该建立起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此而设计相应的指标体系。比如,多元主体参与、央地协同的知识产权公共事务体系;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响应绿色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等。第五,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知识产权发展融合教育、人才、科技和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加以促进。比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都可以细化为具体的指标或者参数。
记者
“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围绕加强保护、提高转移转化效能、构建服务体系、推进国际合作及人才和文化建设共设立了15个专项工程,作为知识产权工作深抓细研、创新突破的重要落脚点。“十五五”时期,专项工程如何进一步拓宽工作广度、延展工作深度?
马一德:在拓宽专项工程工作广度方面,一是建议围绕新质生产力设立知识产权布局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重点,也是国际科技竞争的核心地带。可设立“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项工程”,重点解决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算法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设立“量子科技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工程”,加强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领域的专利布局和标准制定。二是建议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治理。加快探索建立数据保护与开放共享机制,探索契合中国国情的数据管理、保护和运用制度;加强平台经济知识产权治理,规范电子商务等平台企业的知识产权行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三是建议统筹知识产权发展与安全治理。为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可设立“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知识产权风险治理工程”,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知识产权制度。四是建议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可鼓励中国企业、组织、个人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升我国的制度性话语权;可持续完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与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在延展专项工程工作深度方面,应当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体系。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和专利商标审查中的深度应用。应当精细化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可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基础上,增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分类培育计划工程”,面向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规模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精细化的支持。应当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专业能力建设。可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提升为“知识产权提升教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干部、企业家、从业人员在职攻读知识产权专业硕士,从知识普及教育升维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系统培育和提高。
吕薇:制定“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应继续紧扣问题和需求,在专项工程的设立上从深从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工作开展有的放矢、见实见效。一要锚定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及相关部门间的有效衔接,促进政策一致;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创造和维护高质量知识产权;强化合作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分享机制,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二要注重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保护形式和范围;健全开源社区的知识产权处置机制;完善新兴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管理;将科技伦理道德治理规则纳入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标准,促进科技向善。三要高效运用知识产权,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提质增效,如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高收入的就业岗位等;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记者
知识产权专项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五”时期,如何促进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和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地方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各分项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马一德: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规划与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的衔接,建议建立规划编制协同机制,在知识产权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科技、产业、教育、经贸、外交、安全、金融、数据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制定《国家级专项规划知识产权要素融入指引》,指引相关部门将知识产权要素有机融入各自规划;建立规划实施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规划与地方知识产权规划的衔接,建议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制定《地方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指南》;建立“国家—地方知识产权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实施“区域知识产权规划示范工程”,探索国家与地方规划有效衔接的模式。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规划与各分项规划的衔接,建议建立知识产权分项规划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分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一致性;制定《知识产权分项规划编制标准》,规范各分项规划的编制流程和内容要求;建立分项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促进各分项规划的协调发展。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实施评价,一要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科学、全面的知识产权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涵盖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引入国际比较指标,客观评估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评价指标。二要创新评价方法。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开展规划实施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增加评价的公众参与度。三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资源分配挂钩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评价结果纳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规划实施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易继明:“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应该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事权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实施、推进,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事实上,为保障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5个方面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一是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机制;二是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相关工作评估机制;三是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机制;四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班子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考核机制;五是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十五五”知识产权专项规划的实施和推进,也应该全面落实这5个方面的评价机制。与此同时,还可以进行两方面改进。
第一,针对某一任务或者工作落实情况,可以实行专项考核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专项考核和评估,可以针对一些亟待贯彻落实的部署,也可以针对因情势变更需要及时调整的任务和指标要求。例如,针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运用等,就需要落实规划,并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和改善,可以进行专项考评;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针对外贸新形势,就需要调研和专项考评,及时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并从知识产权角度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和工作部署。第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数据驱动手段,对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和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全方位、更精准的监测。要提高站位,真正认识到知识产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实施和推进情况,关系到产业、科技、文化、贸易、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现代化建设,需要开展全方位和更精准的监测与分析,开展精细化治理,以推动规划的优化和贯彻实施。
记者
区域知识产权供给能力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十五五”时期,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如何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优势的挖掘、培育和转化,进一步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功能科学布局?
刘尚希:区域价值和知识产权价值有紧密关联,一个区域的价值越高,往往会给知识产权带来更高的价值,因此,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往往流向区域价值更高的地方。从资本化的角度来观察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流动是一样的,追求价值最大化,这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从知识产权管理的角度来看,首先要考虑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是创造的前提,要防止区域分割封锁,“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本土化观念与开放型经济是不相适应的。
马一德:知识产权发展从来不是千篇一律的,要鼓励各地探索适合本地资源和人才优势的知识产权发展路径。具体工作可包括:开展地方知识产权资源调查,摸清本地区知识产权资源底数和特色优势;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实施地方知识产权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地方特色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
在系统总结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若想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的体制机制,可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例如万亿级产业或者产业集群),筹建跨市域、跨省域的知识产权产业功能区,探索适合产业规律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保护机制和运营机制,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保护水平。具体工作可包括:制定《知识产权产业功能区建设指南》,明确各功能区的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定位和重点任务,为功能区的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指导框架;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产业协同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功能区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和运用;设立知识产权产业交易所,促进知识产权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知识产权产业数据中心,促进功能区知识产权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知识产权产业标准,防止知识产权产业内部的无序竞争、低效竞争和知识产权滥用,打造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功能区与知识产权优势院校密切合作,大力推进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
吕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营造地区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以及未列入中央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等工作;加强培育、保护、发展地方特色比较明显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开展地方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为全国创造更多好的经验。(文字:李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