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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省工信厅印发了《甘肃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价办法》。为方便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办法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评价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推进甘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甘肃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本办法。
二、《评价办法》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是起草背景、单项冠军定义和省工信厅职责。第二章是评价标准和程序,从专业发展、市场竞争、创新能力、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13个评价指标,明确了评价程序和时限。第三章是动态管理,规定了3年复核、动态调整、惩罚措施等。第四章是培育服务,明确了各级工信部门培育服务职责。第五章是支持措施,提出了资金等奖励措施。第六章是附则。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亿元及以上。
(二)市场竞争力强。企业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或全省第1。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产品以出口为主的企业,产品出口规模位居国内同类出口企业前10。企业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较高,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三)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四)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范。
(五)加分项。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国有企业创建的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2.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和《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的企业优先推荐。
3.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具有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载体,拥有院士工作站、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企业优先推荐。
4.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彰显,拥有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的企业优先推荐。
(六)企业应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定程序
省级单项冠军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核及证明材料。企业通过评价后,授予“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支持措施
对获得省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单项冠军。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奖励(申报单位如获得多个称号,就高享受其中一项奖励,奖励不叠加)。各市州对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和奖励。已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依照此办法给予奖励。
六、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0931-892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