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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2024年5月3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抓紧时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2023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4.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只需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同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5.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算清缴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等表单。
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纳税人确认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