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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科学技术部的高新技术司(工信部保留)、25名行政编制、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并入工信部科技司)6名行政编制、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因此从2024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导单位将由科技部变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火炬中心改革转隶工作目前已完成并搬到万寿路办公区。各地的高新认定的主管单位、口径和材料要求预计均有相应的调整!
预计北京市2024年度还是组织四批次认定,第一批最早于4月结束,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发布的通知为准!
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该如何准备,才能明显提高申报通过率呢?如果被抽查到又该如何准备材料呢?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申报指南和常见问题
我们先回顾一下申报条件
预计2024年过渡期暂时按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待新办法发布后,再执行新办法
一、成立时间要求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的居民企业 。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产品(服务)领域范围
四、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创新能力评价综合指标70分以上
知识产权 3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企业成长性 20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的企业 | |
从事生产研发的企业 | 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
从业时间限制 | 一年以上 |
境内研发费用比例要求 | 中国境内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50% |
要想通过率高,提前准备不可少!
知识点掌握的好,核查概率相对小!
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上要注意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注: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总分100分,其中60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情况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授让)方面的工作需要提前完成。当年授权的证书在知识产权情况评分时不得分,可以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知识产权分值为3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及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1)提前规划布局: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
(2)注重关联体现: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在名称及内容上具备关联性,并充分体现出核心技术要点。
(3)注重申报进度:申请的知识产权应根据研发进度及时申报,专利请勿非正常申报,软著请勿集中申报,建议根据项目进度分摊到各季度按需申报。
1、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 | 高企研发费用占比 |
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 | 占比5%以上 |
5000万~2亿之间的 | 占比4%以上 |
2亿元以上的 | 占比3%以上 |
1、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
2、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1)提前归集费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中,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确定好高企申报前三年的研发项目立项,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避免费用归集不合理化,质疑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影响高企申报结果,并同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材料工作,如: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辅助账,研发费用相关凭证。
(2)研发费用项目布局:以企业行业领域为准,合理化分配研发费用项目,如:软件类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占比为60%以上,直接投入费用占比为20%以内,其他费用占比为10%以内合理化布局;如:制造类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占比为40%以上,直接投入费用占比为40%以上,其他费用占比为10%以内合理化布局。
1、高新产品名称、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和知识产权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2、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3、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及发票、知识产权以外,建议以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客户的满意度调查表或用户报告等来佐证;
4、某些地方上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的,如北京,需要提前申报。
5、针对工程类、集成类、高服类高新收入,建议做好技术合同登记!
1、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注: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2、科技成果转化的计算是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三年累计产生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尽量多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
注: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1)注重转化时间: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二类知识产权,每年申请5项及以上,一类知识产权,每年申请1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注重转化的时间在高企申报的前三年内,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2)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关联性: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佐证材料关联科技成果,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需要保持科技成果名称关联性。
(3)体现转化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应体现出相关成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等,应同步准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作为转化成效支撑材料佐证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注重材料时间在高企申报的前三年内为最佳。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部分需要格外注意,建议企业不可格式模版化简单处理。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企业不断健全研发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项目立项、项目中期目标管理、项目结项、项目成果管理,规范研发投入核算制度,做好研发项目记录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报告、中期试验过程文件、测试报告、结题报告等过程文件;
2、建立符合企业情况的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热情;
3、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研发机构软硬件建设,积极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活动。
1、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资产增长率,得出相应分值。对于成长性低于5分的企业,打分风险比较大,专家评审时也提出了成长性弱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销售收入成长性不好的情况,更要完善其他方面材料,注意该得的分不能丢分。
在高企申报过程中,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的过程中应当结合企业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申报领域,切实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另外,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先进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和申报的领域相契合,不能出现申报领域在一个领域,编写材料在另外一个领域的情况。
申报领域选择错误,会导致有些企业的一些低水平研发项目或编造的前沿项目在专家评审阶段被否定,这样对应的研发费用、成果转化也会被剔除,危及整个申报结果。
另外评审过程中,如果领域选择错误,专家可能拒绝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