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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中小〔2024〕87号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更新数据,已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必须进行数据更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三、有关要求
(二)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及时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3月11日开始,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1日,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上报时间为4月30日前。
省工信厅:025-69652765,6965275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