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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通知书答复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甘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快速高效,严格把控预审周期,现就《专利申请预审请求审查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答复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有预审通过前景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案件,在预审周期内原则上给予申请人两次修改完善的机会。
2.第一次返回修改的时限为甘肃保护中心发出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需修改完善申请文本或进行答复陈述,并提交至“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3.第二次返回修改的时限原则上控制在甘肃保护中心发出通知书的1个工作日内,具体返回修改时限以通知书为准,申请人需修改完善申请文本或进行答复陈述,并提交至“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4.若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则该专利申请预审请求视为撤回。
如有疑问,可向甘肃保护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931-6196124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丨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丨甘小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