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落实税务总局部署,前不久出台《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标准》,细化47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标准,制定68项创建评价指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目前甘肃省税务局联合省司法厅命名“枫桥式”调解组织2个,试点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33个。
近日,天水某传媒公司逾期未报送上月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收到来自税务局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以200元罚款。该公司会计李秀娟认为公司是初次违法,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便来到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质疑罚款的合理性。
秦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马艳琴作为首席接待人员,耐心向李秀娟讲解了首违不罚的期限与适用范围,说明其公司已经超过了改正期限,不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弄清楚原委后,李秀娟表示接受处罚,随即在马艳琴的指导下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进行补充申报,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甘肃省税务局建立“一线首席负责”机制,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稽查局、大企业局均为矛盾争议化解的一线,首个接诉税务干部即为首席负责人,接诉即负责全程跟办。同时,推行“省市县三级响应”机制和“团队智库支撑”机制,基层一线无法解决的矛盾争议,在24小时内依序上报对口团队分析研究后,及时予以回复解决,确保将问题争议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区局,矛盾争议就地化解”。同时,甘肃省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争议纠纷的快速介入、化解、反馈机制,建立以“事前预防”为重点、“金牌管家”为核心、“俯身通脉”为契机的调解体系,规范开展调解工作;加强对日常征管事项的分析,及时发现、核实、处理疑点数据,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交流,切实防范征纳矛盾。
“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发布后,税务干部上门为我们开展政策辅导,教我们吃透政策。7月申报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我们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0多万元,这为我们后续项目的创新研发和功能完善增添了足够的底气。”敦煌智慧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秦甜的经历,得益于税务部门的精细服务。
为更好帮助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酒泉市税务局调集各科室、分局业务骨干和“三师”人才组成文旅产业专家服务团队,结合本地文旅特色及周边第三产业发展实际,启动“实地辅导+加速办结”纳税服务模式,借力税收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定制“一企一策”税费服务。酒泉市税务局的做法,是甘肃省税务部门开展精细服务的生动缩影。甘肃省税务局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陇税雷锋”平台打造“云端枫桥”,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同时,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与便民办税举措,不断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打造更加科学化、精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税收服务体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便民惠民举措。
针对税费矛盾争议专业性强的特点,甘肃省税务局积极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将基层税费治理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健全税务、司法、人社、医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解机制,并加强与街道社区、涉税服务组织等协作,打造专业化税费争议调解团队,推进网格化管理。同时,按照涉税矛盾争议内容,对税费管理、法规执行、涉税案件、权益保护等四大类,制定36个业务矛盾化解操作指引,引导基层调解“按图索骥”,快速上手,综合运用电话、视频、现场、第三方协同调解等方式,将矛盾争议化解在“云端”、化解在未发、化解在日常。
四川瑞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甘肃宝钢物资有限公司就是在税务部门的介入下,通过“云端”不见面解决了双方的争议。前不久,兰州市七里河区税务局接到四川瑞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该公司在甘肃宝钢物资有限公司购买物资,付款后对方没有如实开具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土门墩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与被投诉企业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后发现,投诉企业资金短缺付款滞后,经双方多次商议,被投诉企业提出按照合同约定先行开具发票,但须于当月末支付尾款,被投诉企业在约定期限结束仍未取得货款,遂作废已开具发票。于是,涉税争议调解员便邀请被投诉企业到“枫桥工作室”,现场致电投诉人,三方谈话共同处理。最终,投诉人表示款项将于近日内付清,被投诉企业在收到货款后按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发票。经过“云端”调解,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应开具发票事项等相关知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谢谢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后续矛盾再次发生。”四川瑞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记者:金琳 李祥林 通讯员:毛竹 安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