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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原创 嘉峪关2023/10/23 10:14: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3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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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435号)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3413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


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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