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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原创 马静2023/09/18 17:21: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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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附件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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