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联席机制,形成各部门协同工作模式,强化全省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研发中心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数据信息共享。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研发中心等“三类”企业为重点,建立服务企业数据库,摸清全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享受底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优化退税审批流程,对于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需要退还多缴税款的企业,系统自动识别并推送退税提示,纳税人直接线上办理。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及“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机制,对科技型企业及时推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