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啦!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确定3月15日为消费者权益日起,消费者权益日已经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3·15”也已经成为了“打假”的代名词。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央视每年都会推出3·15晚会,揭露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内幕,曝光不法厂家。但有时也会出现,消费者投诉“雷碧”,“雪碧”来背锅的现象。因此,“3·15”打假不只是保护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保护企业甚至个人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
(1)人权属性: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的理论联结点
从权利属性上看,无论是知识产权还是消费者权益,都均有较强的人权性质。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等。依据世界贸易组织下属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序言的规定,“知识产权为私权”, 由此一举奠定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但是,知识产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私权,同时具有较强的人权属性。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和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提出了知识产权意义上的三项人权,即“参加社会文化生活的权利”“享受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法律保护的权利”。知识产权条款最终为国际人权公约所接受, 主要考虑其有助于实现其他人权, 而创造者权利的保护是社会公众实现文化自由以及获得科学进步利益的基本前提。
与此同时,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更是围绕维护消费者有关生命健康的基本人权而设计的。
因此,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具有理论上的联结点。基于各项人权之间的紧密相关性,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够相互促进。由于知识产权最终需要通过产品的市场化得以实现,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也必将有利于消费者各项权利的实现。
(2)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的现实联接点
01商标是产品质量的外部表现, 也是消费者挑选产品的重要依据
消费者以为个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为其身份定义标准。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 消费者往往根据商标来区分商品或者服务并决定购买谁的产品。商标附着于特定的商品之上, 不仅是商品真实情况的宣示途径之一, 也是消费者挑选商品或者服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仅会侵犯商标权人的利益,而且会侵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02技术创新是产品质量的内部支撑, 也是消费者享受先进产品的重要基础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中的技术创新是商品质量的核心支持。经营者为了维持和开拓市场竞争优势,往往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来提升产品质量,以不断完善消费者的体验感。消费者基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能够获得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其自身权益也因而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因此,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同样具有实践上的连接点。
迪士尼周边产品一直是被侵权的对象。曾有著名事件“广州海关查获1.2万枚涉嫌侵权米奇鞋扣”。不仅如此,现在随手打开淘宝,搜索关键词“米奇”、“唐老鸭”等等,盗版产品层出不穷。
碰瓷商标年年有,2022特别多。
“潘飘飞丝”、“蓝月壳”、“凉白升”等等这些仿冒品牌悄悄侵入大家的生活,让人防不胜防。据天眼查App显示,“莲花清温”、“凉白升”等仿冒品牌都申请了商标,其中多枚已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
生产、销售仿冒品牌的产品会根据销售金额判刑并处罚金。然而市场上依旧流通着不少仿冒品牌,超能注水变“超熊”,金纺注水成“淦纺”,“潘飘飞丝”越洗头越秃,“莲花清温”吃完心拔凉,各类侵权冒牌等行为已经成为各行业的“毒瘤”。
“女神必备,冻龄抗衰,”通过明星代言、社交媒体刷屏推广和大V推荐等方式,“热玛吉”成为了近两年最火的医美项目。
热玛吉目前多指Thermage CPT和Thermage FLX两类产品,它们在中国市场被称为第四代热玛吉和第五代热玛吉,由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总代理。第五代热玛吉的价格并不低,一次3-5万元的价格也挡不住爱美人士对其趋之若鹜。
有市场就有山寨,出售未经授权的仪器、探头,在各类电商平台、微信QQ群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日趋火热的盗版江湖。
对热玛吉的山寨主要有:未经专利授权的假探头,在山寨厂商手里只需要几百元就可以买到;仿制正版仪器贴上形似的商标名称,出售从外壳到零部件全部为假的机器。甚至还有伪造执业医师资格证,让假医生堂而皇之地走入医美行业。
盗版网课对于在线教育机构来讲一直是重灾区。受疫情影响,在线教育行业短期内获得了极快的成长速度,但盗版侵权事件也大幅增加,盗版网课问题猖獗起来。
盗版课程横行、自有课程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成为在线教育头部企业的共同困扰。
(1)侵权类型
1.专利侵权
①产品发明:制造、使用、转让、出租、进口该产品,或提供转让、出租该产品(包括以转让、出租为目的展示该产品,下同)。
②处理流程发明:使用该流程或订阅该流程的使用。
③产品制造工艺发明:使用、转让、出租或进口通过该工艺制造的产品或提供转让或出租此类产品。
2.商标侵权
①出售带有未经授权品牌标志的产品。
②出售带有品牌标志的产品或商品,但该产品或商品并非由该品牌制造。
③在非该品牌制造的产品或商品的详情说明或标题中使用另一个品牌的商标。
④将普通商品合并成有商标的产品。
3.著作权侵权
①复制和使用其他卖家商品详情页上的文字和/或图片。
②出售书籍、电影、音乐、艺术、绘画等媒体商品的复制品。
4.其他工商业信息等
比如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维权途径
1、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解决纠纷的办法
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与侵权者协商解决,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或提出民事赔偿。
协商和解
2、行政查处——具有立案简单、成本低等优点
权利人发现商标、专利、版权侵权行为后,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由该部门依法查处。(如:北京地区可以进入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和举报——接诉必回)
3、司法保护——司法裁决程序较复杂,更适合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结语:近年来,我国将知识产权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大量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实施在即,其中各部门法均增加了侵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条款,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这充分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学技术创新的信心与决心。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无疑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质上也是促进其在消费者维权的道路上继续发挥作用。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维权的强强联手之下,全面而彻底地清除山寨假货、保证商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 刘平: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者权益问题研究,科技与经济2016,29(03)
[2] 何华: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进步与遗憾,宏观质量研究. 2014,2(03)
[3] 谢惠加:版权作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2014(10)
[4] 刘峰:让知识产权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利器,载全球网,20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