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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冀科农函〔2022〕17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
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其中,“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专项的“特色干果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专项的“华北麦玉两熟区生物障碍消减与健康土壤培育技术模式及应用”项目,与河北省联动实施。为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河北省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或中央驻冀的科研院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牵头单位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组织申报,项目设计应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应从国家战略和培育河北创新团队角度出发,与河北省科技厅及时沟通,组织河北优势单位和优势专家联合国家和区域优势资源,研究设计项目。
4.请各有关单位从科技部网站查看申报通知(链接地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531/4931.html)和指南,按照申报要求整体组织设计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于6月30日前将申报书发送到邮箱:。
5.省科技厅将按照科技部工作要求,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杨佩茹
联系电话:0311-8588151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2日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