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张掖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当地一位举报人发放1000元奖励款。此案例是张掖市实施新出台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发放的首例举报奖励款。
2022年初,张掖市一消费者举报当地一淀粉制品加工厂加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向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当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在接到该举报后,立即对涉事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事企业确实存在举报人所述违法事实,决定立案调查。
5月中旬,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涉事企业的行政处罚执行完毕,罚没款26000余元,并向张掖市食药安委办提交相关材料,经市食药安委办审核,材料、程序符合《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举报人举报行为符合二级奖励等级(按罚没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满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向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张掖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营造让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行为,张掖市食药安委办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