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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委托专利、商标代理的风险提示》

原创 马静2024/09/10 11:33: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 6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委托专利、商标代理的风险提示

全省专利、商标申请人:

为更好维护国家专利、商标管理工作秩序,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切实保障专利、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甘肃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24〕148号),现就委托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专利、商标申请事宜,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时,要注意查验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可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或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代理机构信息。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申请时,要注意查验被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可通过中国商标网或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代理机构信息。

三、凡以“包授权”“包审批通过”“包注册”“无材料编写”等为服务承诺或商业宣传的,应予以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四、凡以“专利代理师”等名义招揽业务,但无法提供执业证明和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的,均为无资质代理行为,无法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五、凡以“可办理优先审查、加快审查”或“办理原创权”的名义收取服务费、好处费、中介费等费用的,应予以高度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凡以“在审专利处于答复重要时期,需要慎重答复或在审专利即将被驳回需要专业答复”的名义,制造焦虑恐慌,并借机推销高额专业答复业务的,应予以警惕。

七、凡宣传可为委托人无交底材料篡写发明创造内容,代理提交或代为提交专利申请的,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有关规定。

八、凡以开设专利、商标申请电子账户为由,借用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手机号码等,均涉嫌盗用身份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囤积商标的行为,可能对个人或企业信用造成影响。

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供优先审查推荐服务。

十、凡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向专利、商标申请人寄送纸质通知、公告,到付邮费的,均为诈骗行为,应予以高度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十一、我省设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提供专利、商标申请咨询和受理专利申请服务,咨询电话0931-8732981。

如遇上述任何问题,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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