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等三部门日前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发出通知,明确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无纸申报、常年受理、定期评审”方式,自即日起计划组织评审三次,要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11日、9月29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申报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申请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程序后再申请重新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须为查账征收。
申报时,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程序进行申报。企业可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