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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明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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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于 2024/05/07 16:02: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甘肃税务
作者:甘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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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