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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6项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
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 万元以上”;
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 项以上”调整为“7 项以上”;
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 20%”调整为“达到 25%”。
正文
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发挥科创板促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功能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拟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改,现说明如下。
一、修改背景
《意见》提出,要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这要求科创板始终坚守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旨在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二、修改内容
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项以上”调整为“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
“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特此说明。
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