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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通知!

转载 嘉峪关2024/03/28 16:36: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今日知讯 作者:今日知讯 5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目前,云南、安徽、吉林、四川、上海、湖北、上海、宁夏、广东已印发通知,明确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有关事项。
地区
申报要点
云南
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6日和9月27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杨紫涵 0871-63160665
省财政厅税政处:周亚南 0871-63956194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花云峰 0871-63129173
安徽
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51-62665113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603
省税务局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高新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吉林
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联系方式:
陈嵩嵩 0431-82752797、13500828700(微信同步)
陈 菲 15164382277(微信同步)
谢 斌 0431-81927632、1818684730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14室(省科技厅审批办)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四川省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年办理四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3月18日—4月18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00之前。
第二批:5月6日—6月6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4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之前。
第三批:7月1日—8月1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日17:00之前。
第四批:9月2日—10月12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之前。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局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申报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表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提交申报材料地点: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24号办公大楼114室
联系人及电话:胡涵涵 金攀静 周乐瑶
(028)68107837    68107842
上海
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联系方式: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308室。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原通知附件。
湖北
湖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联系方式:
高企申报咨询 87272996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12345 
省科技厅  87135815
省财政厅  67818528
省税务局  87322257
上海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申报事宜,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308室。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原通知附件。
宁夏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开展,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于6月4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6月6日截止。第二批网上申请受理于9月11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9月13日截止。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申请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联系人: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李洪娟/韩博 0951-5032792/5020997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张海东 0951-5026942
广东
2024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自2024年3月28日起省阳光政务平台开放高企认定申报。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联系方式:
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873、37660046。
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地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见原通知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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