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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启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为帮助企业更好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事项,以下是一些申报常见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哦~
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原则在第2季度,具体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
答:首先要求申报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能再申报。
答: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答: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
答: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答: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答: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答: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答: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 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答: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答:“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答: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答: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2023年开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除了国家级、省级外,认可自己自建的研发机构 ,在申报书“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增加了“自建”选项,在填表层面正式确认了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是可以被认可的。企业若是自建研发机构,需要提供相应完整/详实的佐证材料,框架式内容不被认可。
比如,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需要这两年的每年研发费用占比都要达到6%以上,这只是基本门槛,通过的企业均值要高不少。
鉴于各地工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有少数没有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也被推荐到工信部进行评审。自2023年开始,明确要求已经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推荐;另外取消复审资格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受到影响!
不行,一定要审计报告,建议出报告的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并且业内口碑尚可,所以需要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着手准备出具财审报告。
非必要提供,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有提供专审报告对申请有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重点关注“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这项指标,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也允许企业自证,但自证如何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则需要企业下功夫深入研究。
市场占有率证明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体现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的证明材料,应能说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及行业地位等信息,格式不限。
另外,第三方机构一般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不含省级)、权威媒体及大型咨询机构、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等,无专门指定机构。
最后,进入国内外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证明材料,可以是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在“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
另外,在“七、产业链配套—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中,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
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议通过已经获得的省部级认可文件/项目/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印证和阐述。
在“九、其他—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中,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修改的可能原因是:在评审过程中,本部分作为评审专家及领导快速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内容,500字的限制导致部分企业难以通过文字描述呈现给评审专家企业全貌,导致专家评审时所依据的信息量较少,加之评审时间限制,会导致评审的公平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现在扩展至2000字,则可以让申报企业条分缕析地充分把本企业的相关情况说清楚,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评审专家,有利于专家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可写的内容虽然增加了,但是更需要画龙点睛,将重点内容完美呈现。
大家要重点关注“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这项指标,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
第一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看过我们之前发布的小巨人企业画像的朋友们都知道,通过的企业平均拥有16项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数量较少,并且其他指标也是刚达线的企业,很难通过认定!
企业主导产品应属于工业“六基”产品,且应为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配套,这些都是加分项。
问题就在于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主导产品是否属于重点领域,企业可以参看《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对照确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判断标准可选。
不能。大家要重点关注“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这项指标,其佐证材料是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计算方式是: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近两年正增长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增长率均为正数,且两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利润总额均为正数。可以是审计报告并附加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不可以,大家要重点关注“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这项指标,第六批申报时指的是【(2022年相对于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23年相对于2022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5%】,大家在准备申报时要仔细计算一下,确保本项指标是符合要求的。通过的企业均值远大于该数值!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2021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在2024年同步参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到期复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预计将于本年度一季度末统一发布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核按照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进行!
企业如发生停止经营、跨省迁移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形,直接取消认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涉及上述情形的,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不可以,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地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