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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我省白银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兰州市城关区、榆中县、兰州市七里河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至此,自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后,我省已有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兰州市、白银市),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民乐县、民勤县、兰州市城关区、榆中县、兰州市七里河区)。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指引,以《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抓手,紧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着力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城市、县(区)实际和特色,集聚各方优势资源,制定试点城市和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将试点工作纳入试点城市和试点县(区)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