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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直播快速发展,《2023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国内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51亿,成为网络视听行业的第二大应用,深入娱乐、教育、商业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也引发了不少版权问题。近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方某科技公司诉云南某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某科技公司以“东方绿选”为名进行直播带货,其所用的头像、直播间logo、背景布局和“东方甄选”直播间所用构成实质性近似,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现已生效。此案引发业界对于网络直播版权保护的关注。
版权问题不容忽视
网络直播是指主播采用现场视频的方式,通过自身才艺技能的表演展示或特定活动,事件、产品及服务的推荐展示,与观众互动交流,以推销产品及服务来获取佣金或打赏,是一种高互动性的视频娱乐及营销模式。当前较为常见的网络直播类型包括网络才艺直播、网络游戏直播、网络带货直播、体育赛事和大型活动的直播等。如今,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一种深度融合互联网的新型产业模式,推动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丰富了民众的日常生活,但同时,直播涉及的版权问题也不容忽视。
以网络音乐为例,知名音乐人吴向飞曾创作出《开往春天的地铁》《路一直都在》等多部经典音乐作品,他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主播未经授权翻唱音乐作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他就曾发现有网络主播在直播间未经授权翻唱由他填词、金海心演唱的歌曲《悲伤的秋千》。吴向飞的遭遇并非个例。本报记者此前曾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音乐侵权多发,侵权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比如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擅自翻唱歌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案庭审曾引发1.5亿话题量。
“直播间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使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等。”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有的主播未意识到播放他人音乐需要得到授权;也有一些主播是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例如在直播间销售盗版书,或大段大段朗读、分享他人小说中的内容等。无论是不小心为之,还是故意为之,都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个案判决引发关注
与上述情形不同的是,在东方某科技公司诉云南某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直播间布局装潢、直播语言风格等能否构成作品受到版权保护是案件审理的一大焦点。审理该案的一审法官、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寿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东方某科技公司的“东方甄选”账号于2021年11月开始运营并使用涉案美术作品,该美术作品作为其抖音账号头像、直播间logo及背景布局使用。该账号粉丝数量高达3000余万。云南某科技公司在有实际接触上述美术作品可能的前提下,仍利用其注册的“东方绿选”名称的文字标识注册抖音账号进行带货直播,该账号头像、直播间布局装潢、直播语言风格等与“东方甄选”的直播间整体视觉效果近似,并且带货产品属于“东方甄选”的带货范围,近似的直播以及相同的带货范围,足以引起相关公众误认二者存在特定联系,仅几天时间,其直播间粉丝量急剧飙升300余万。云南某科技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东方某科技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符号使用在不同语境下会体现不同的功能,版权保护的是符号的审美功能或认知功能;商标权保护的是符号的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直播间布局装潢、直播语言风格是否构成作品,要看使用人的使用意图和目的,以及使用产生的效果,即这些布局装潢、直播语言风格到底其起到了审美功能、认知功能,还是起到了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把握尺度防范风险
网络直播活动涉及复杂的版权关系,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那么,该如何防范版权侵权风险呢?
“在互联网环境下,直播电商正成为一种特定的新兴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发生了根本转变。”刘寿银表示,流量系互联网竞争的核心要素,直播平台吸引观众获取流量,企业通过竞争提升流量及知名度,再通过特定模式将流量变现盈利,流量成为互联网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流量高的企业可以更好地获得融资及发展空间,其带来的巨大红利及便捷已被公众接受。行为主体应当强化法律意识,在经营中可以适当借鉴成功经验,但需要紧握法律的“尺”,把握借鉴的“度”,善于从成功的经验中找到共性并发现独有优势,避免盲目跟风。熊文聪也表示,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原则上未经许可就不能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如果想使用,就要获得授权。
规范网络直播版权问题,直播平台可以发挥更大作用。抖音电商是国内较大的电商直播平台,抖音电商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电商平台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从准入机制、维权工具、规则体系和监测手段等方面,提升其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同时,平台对正版图书和赛事版权保护进行重点治理,并不断推动原创保护等机制创新。在线下,平台还通过开放合作、公众教育、协助打击等手段,提升社会多方共治能力。比如,平台升级盗版图书治理机制,建立防控模型持续主动监测回查,对商家定期抽检。截至2022年底,平台主动扫描超34.6万件商品,封禁269家违规店铺,落地线下盗版打击案件5起。2022年,处罚超3.6万个虚假品牌直播间和10.8万个画面侵权直播间。
当下,网络直播风头正劲,但也要时刻绷紧版权这根弦。尊重版权,从你我做起。(本报记者 侯伟)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未经许可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模仿他人直播间装潢等——网络直播谨防版权风险)
(编辑:邵京京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