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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矿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省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支持更多甘肃企业(组织)和个人荣获国家最高质量荣誉,进一步提升甘肃质量优势。
一、加强宣传推广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级各有关部门、行业要高度重视,在本地区、本行业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各市(州)、省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国质量奖明确的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组织动员本行业、本地区相关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在国际国内和行业领域取得领先优势或重大影响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中国质量奖。坚持国有企业、民营、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积极引导本行业、本地区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的领军企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和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服务业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秀中小企业参评,做到及时通知、动员到位,确保应知尽知、能报尽报。要通过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新时代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变革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省各类组织和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查把关
各单位要认真研读市场监管总局文件精神,明确申报标准,按照要求做好前期指导和初审,确保遴选出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加评选,优先推荐获得省政府质量和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推荐的组织和个人要按《通知》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程序完整后推荐到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的企业和个人按要求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并在全省进行公示后,统一报请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名推荐。
三、有关工作要求
组织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的任何单位或组织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评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中国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中国质量奖申报培育工作情况要纳入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省级相关部门质量提升工作考核内容。希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指导参评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申报材料并按时申报。
四、按时推荐申报
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意见务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至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用优盘拷贝),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鲁永武 王宏
电 话:0931-8533511
传 真:0931-8533548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