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2023年3月30日至31日,由甘肃省科技厅主办、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承办的全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培训班在兰州成功举办。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巨有谦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来自各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医疗机构的2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巨有谦指出,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重点是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自2016年启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以来,我省按照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需要,开展了第三方评价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在过去两年先后制定了《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和《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为我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改革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指南。《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赋予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科技成果评价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承担制定本省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负责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认定、评估、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具体任务。举办这期培训班,主要任务是系统解读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政策,培养科技成果评价人才,为下一步认定三方评价机构等工作奠定基础。
巨有谦强调,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国家智力支持和物质支持的重要产出结果,对科技成果进行科学评价是检查科学研究任务完成的质量情况,衡量科研人员的贡献大小,以及评估科技成果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更是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前提。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管理要求,在遵守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和地域分布因素,在重点行业和区域认定备案一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形成良性竞争和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领会国家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全面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科研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将科技成果评价的管理要求融入本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和科研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科技评价从业人员要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信息采集和独立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多种评价理论与方法,能够根据评价对象和评价的不同阶段选择和使用合适的评价方法。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成果与技术评估副部长武思宏、中关村巨加值科技评价研究院理事长何小敏,分别解读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安排和试点案例、国家标准《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 基础研究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 应用研究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 开发研究项目》、标准化科技成果评价方法和经验。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中心主任张龙围绕《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操作指南》做了专题辅导。参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科技成果评价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解了标准化评价的方法、案例和经验,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把本次培训的收获转化为自身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努力成为从事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我省科技成果评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