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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首家企业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红利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蔡文正)日前,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甘肃西部粮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首次以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资质,顺利完成成品内销,标志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带来政策红利。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在取得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之前,向国内市场内销时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导致经营成本高于其他国内内销企业。而获得试点企业资格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产品内销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具备保税、非保税双重身份,可以抵扣相应税额降低经营成本,有助于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金城海关新区业务科科长刘筱介绍说。
“新政策为我们发展带来新助力,有利于我们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振发展信心。”甘肃西部粮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作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甘肃西部粮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将保税进口的亚麻籽加工成的成品油和油渣向国内销售,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办理“自报自缴”手续后,凭金城海关新区业务科开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增值税发票抵扣国内进项税。
近年来,金城海关持续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宣讲,帮助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物料流转、通关申报、账册调整等各项业务。同时,积极对接综保区管理局、税务、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监管服务流程,促进外贸保稳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