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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要求,对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5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夏苏 联系电话:0931-8583681
通讯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
附件:附件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拟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