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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甘肃省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

原创 高雅丽2023/02/24 10:5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 5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和重要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根据《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我局拟征集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库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推荐入选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在本专业领域理论上或技术上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法律、政策、发展动态等。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六)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领域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相关专业或技术领域工作满八年,在所从事领域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影响力。

4.甘肃省重点产业领域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五年及以上,具有部门总监及以上岗位者。

二、信息填报与审核

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专家个人登录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jk.gsinfo.cn)填写个人信息(专家个人登录账号须向所在单位管理员索取),提交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

若单位未在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可联系所在单位先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再由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管理信息系统中为专家分配个人申报账号,申报专家通过单位分配的个人申报账号进行信息填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专家根据管理信息系统提示逐一填写、核对所有相关信息后提交至单位账号,带“*”号栏目为必填,否则无法保存信息及提交。专家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登录单位账号后审核专家提交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提交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二)省市场监管局实施专家库年度更新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专家信息集中更新。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库专家所在单位,由单位通知专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专家本人信息。入库专家可随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本人信息。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将冻结专家账号并通知专家本人。专家重新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并更新信息后,可解除冻结状态。专家账号被冻结,经通知专家仍然未更新信息的,将自动出库。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征集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331日。

五、联系方式

申请推荐过程中如有不解之处,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姚璐  霍冠禹

联系电话:0931-6196196 13609300308

邮箱:943838921@qq.com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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