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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担保公司:
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甘市监发〔2021〕206号),我局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申请贴息的贷款在2022年已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者,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相关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进行评估的专利用于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三)担保费奖励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
2.2022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开展了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企业)于2023年3月6日前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专栏,注册后线上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是原件经扫描后上传。
(二)经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审核后,各申报单位(企业)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专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需与电子版一致),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份)交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
(三)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单位(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3月10日前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请各市(州)局使用去年统一派发的初审登录账号和密码及时完成初审工作。
(四)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市(州)局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额度内确定奖补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张世佼 马新华
电 话:0931-8533556 8533599
技术支持:丝绸之路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辛珊珊
电 话:1533984365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