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甘肃省科技厅了解到,2022年,甘肃省科技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强科技行动,多措并举指导高新区奋力拓存创增、固强补弱,全省高新区建设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甘肃2家国家级高新区和10家省级高新区以占全省0.2%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11.1%的GDP,园区生产总值达1409.2亿元,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55.69亿元,带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领头雁”作用进一步凸显。其中,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在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排名中分别位列第56名和第122名。嘉峪关高新区、玉门高新区、酒泉高新区、平凉高新区在全省开发区2021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位次居40家省级开发区前4名。
甘肃省科技厅着眼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修订《甘肃省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细化了认定程序、提高了认定标准、完善了保障措施、加大了激励力度。出台《甘肃省科技厅关于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高新区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高地、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了21条支持措施。
甘肃省组织首次省级高新区年度评价工作,并通报评价结果及排名,激发高新区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自主抓建动能。按政策规定,对2021年度全省开发区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级高新区和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落实55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此外,甘肃省科技厅积极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引导10家省级高新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用,充分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产业转移承接量,壮大特色主导产业。
在项目支持方面,甘肃省科技厅支持区内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开展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指导各省级高新区加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培育库,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全年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稳步提升,达到807家,占全省数量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