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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全省春耕生产期间化肥、农药、种子等涉农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农物资市场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
此次检查从2月中旬开始,4月底结束,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安排,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采取巡查督导、直接检查、下查一级等方式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和重点查处以下六个方面的行为:一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三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行为;四是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销售价格的行为;五是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六是对商品性能、功效、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营销行为。
《通知》要求,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适时以督查、下查的方式,加大对基层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要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12315热线,为农民提供维权服务、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等各项价格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析,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制作: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审核: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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