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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公司因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罚0.3万元!

转载 刘梦娇2023/02/03 16:00: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IPRdaily 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深圳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因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罚3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华处罚﹝2023﹞大浪4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2


处罚内容: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3


违法行为类型:专利代理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专利代理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XXXXXXXXXXXXXX


数据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XXXXXXXXXXXXXX


(原标题:深圳某公司因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罚0.3万元!)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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