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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转载 刘梦娇2023/01/30 16:36: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IPRdaily 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IPRdaily与超凡知识产权拟定于2023年2月3日下午联合举办线上研讨会,邀请知识产权学术界及产业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修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在进一步规制恶意注册、禁止重复注册、强化使用义务、新增注册商标撤销理由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程度的修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部分归纳如下,仅供参考!

1.商标驰名情况的确认。

将“驰名商标认定”改为“确认商标驰名情况”,进一步淡化行政认定色彩。

2.注册条件更加严格。

增加了“有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商标不得注册,同重要传统文化符号名称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不能申请。

3.公告期缩短为两个月。

原公告期为三个月。相关利害人如果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有异议,应在两个月内提出。注册公告后,只能提无效,提无效成功的难度远大于异议。

4.撤销商标增加了限制条款。

注册商标的使用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或者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5.增加了不规范使用的处罚。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期满不改正的,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6.进一步规制恶意注册。

新增恶意抢注商标强制移转制度;新增恶意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应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对商标恶意注册的罚款数额;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给予民事赔偿。

7.提高了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

要求商标代理机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或者知识产权师中级以上职称。

8.……

本次修订在进一步完善商标制度,解决商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IPRdaily与超凡知识产权拟定于2023年2月3日下午联合举办线上研讨会,邀请知识产权学术界及产业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修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

直播时间



2023年2月3日(周五)15:30-17:30

特邀嘉宾




臧宝清

中华商标协会原副秘书长、北京无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学军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张伟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王太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云山杰出学者、博士生导师


金高平

阿里巴巴集团品牌法务负责人


杨静安

超凡商标事业部副总经理 高级知识产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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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家详解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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