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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目标,不断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了法治、诚信、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
深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着力解决涉企信息碎片化、分散化和区域化问题,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推送全市相关部门各类涉企信息16.99万条,夯实信用监管数据基础,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实施联合惩戒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关联运用,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进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监管,强化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推进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持续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不断强化名单管理,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926户(次),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1041户(次),对92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理股权冻结司法协助10件。持续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涉及评先选优的1201户高新科技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信息协查,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取消评定资格。
积极推进信用修复
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提升信用监管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激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营造市场主体自我纠错、自我规范的浓厚氛围,加快形成崇尚诚信、践信守诺的良好环境。2022年,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33户(次),恢复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3897户(次),办理解除股权冻结司法协助11件,撤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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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