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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我们开设专栏,介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3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前言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复工复产23条硬措施,紧盯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通过做好市场主体生产要素保障服务、推进优化措施落实落地、帮助市场主体用足用活用好优惠政策等方式,坚持“三个持续”,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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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行动,求实效,持续发力推动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
对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新要求,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了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方案,抢抓时间窗口,努力推动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
一是第一时间发布复工复产信息。接到嘉峪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复工复产的通知后,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向各市场主体发布复工复产相关信息和要求,对各市场主体开业前必要的场所环境消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货品原料质量安全等底线性措施予以提醒。各分局(所)分业态建立了复工复产工作台账,每日将情况汇总上报,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进网入格,分区域、分业态根据工作进度督促落实。
二是开展“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专项调研行动。安排156名干部职工深入819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摸排对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190个。三是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6个,对335户个体工商户开展调研,实施精准帮扶46户,全市83.18%的个体工商户恢复开业。截止1月3日,全市市场主体3.24万户,已复工复产2.68万户,复工复产率达到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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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保障,保落实,持续兑现各类助企纾困政策措施
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细化推动各类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落实兑现优惠政策等方面出实招,帮助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一是便捷市场主体准入。为261户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261项,新设市场主体1个工作日办结的比例达100%。
二是延长行政许可有效期,优化审批服务。延长各类行政许可有效期26户,延长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82人;为保障市场供应,为3户企业开展“绿色通道”,简化发证流程;为符合条件的2户企业免予现场核查发证。为18户企业上门指导服务;截至目前,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已到期,享受政策延期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2家。
三是开展质量帮扶工作。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帮扶工作,服务企业50户,提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服务14项。
四是减免相关费用。为17户餐饮企业减半收取电梯、食品检验检测费用,减免费用3.048万元。全面落实对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租金政策,通过召开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座谈会和向相关单位发送商洽函的方式,对承租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国有房屋的1932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529.54万元,全市已有15家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为1158户个体工商进行房租减免,减免金额635.15万元。另有7家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已做出减免承诺,计划为447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减免房租1026.6万元。
五是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政策,至目前已摸排出欠费经营户56户,欠费金额77.4万元,经过协调,欠费经营户全部享受“欠费不停供”政策,没有“欠费停供”的现象发生。七是大力推进“两轻一免”清单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使用,对个体工商户免于处罚或不予处罚15户。八是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审批12户市场主体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2021年度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免于处罚的市场主体41户(企业6户、个体户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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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防风险,持续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强化保障群众用药
为确保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安全有序,嘉峪关市场监管局将有可能引发风险的食品安全、药械保供、特种设备安全、价格异常等隐患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措施,强化监管。
一是同步跟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已经营业的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单位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审慎包容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清查积压库存食品,严防销售过期食品或利用变质原材料加工食品流入市场。同时,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液化气炉具、燃气报警器安全使用情况,保障居民饮食消费安全。截止1月3日,共计检查3921户,现场下架处置过期食品199公斤。
二是拉网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对80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超期未检设备进行催检和电梯维保打卡。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已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9家,设备143台套。督促检验设备78台套,对35家电梯维保单位发出通知,对疫情期间未正常开展维保电梯进行维保,已维保132台,派出检验人员1028人(次),检验特种设备514台(套)。未发现其他隐患。
三是多措并举保障药品储备供应。针对“一退两抗”药品销量激增,库存不足的问题,从12月9日开始,每两天召开一次较大规模药品连锁企业采购调度会,每天对各经营单位采购计划、到货情况、销售库存、供货渠道进行分析研判,邀请药械销售片区经理恳谈协商,督促药械经营单位加大“四类”药品和抗原试剂储备供应。目前,全市224家药品经营企业全部正常经营,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16家零售药店全天候营业,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联合执法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市224家药械经营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地毯式监督检查,确保药械采购、储存、销售、使用各环节管理规范、质量安全。
五是全面监测维护价格稳定。设立防疫药械价格监测点13个,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点11个,指定专人每日随机抽查监测,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防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发生。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制作: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审核: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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