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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我们开设专栏,介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3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前言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截至1月3日,天水市现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39万户、营业2.11万户、占比88.33%;零售药店1038户、营业1020户、占比98.2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92户、均全部营业。
01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
国家“新十条”公布后,市局党组迅速响应,连夜通过系统微信工作群作出安排,全面落实各项优化措施。省市场监管局“23条措施”出台后,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结合传达学习省、市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在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3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支持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30条贯彻措施,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分别深入食品生产经营、药品批发零售等企业,专题调研市场监管领域复工复产和稳价保供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措施、跟踪调度,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天水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对防疫药械市场供给及价格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与药械批发企业座谈交流,动员企业广泛组织货源、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以个私协、非公党委名义分别向个体工商户和非公经济组织发出倡议,号召立即行动起来,加快复工复产。
02
坚持监管服务并重 统筹推进安全监管和稳价保供
持续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下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和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器)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大力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2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使用单位590户次,整改风险隐患点23个,责令改正与“新十条”不相符行为9起。持续强化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查验供应商资质和进货记录,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可追溯。特别是对承担防疫物资储备任务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府储备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累计检查经营企业622家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持续强化涉疫市场监管执法,及时发布《关于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组织召集秦州、麦积两区69家零售药店进行集体约谈,督促零售药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和稳价保供要求。积极开展零售药店、药械批发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捆绑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关注涉疫物资价格走势,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596户次。
03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努力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及时发布《关于选购和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提示》《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保障供应倡议书》,公布61家24小时营业零售药店名单,组织全市零售药店经营者签订《药品保障供应承诺书》,号召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供应,保证经营药械产品质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引导顾客合理购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引导,通过在零售药店张贴、在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转发等方式,加强安全用药知识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同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零售药店片区经理约谈会,倡导零售连锁药店充分发挥行业领头作用,全力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充足供应。
04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多措并举助力复工复产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场监管局“23条”和天水市市场监管局30条措施,围绕“宣传解读政策、调研纾解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党建引领”五项任务,印发《“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84名干部联系114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月8日以来,安排420名干部职工深入480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调研对接,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126个;为149户企业开展“绿色通道”,简化发证流程,对29户企业免予现场核查发证,延长各类行政许可有效期98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128人;派出检验人员230人次,检验特种设备1276台套,为2914户市场主体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便利化服务2971项;积极指导3户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650万元,检查收费单位176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1个,引导收费主体为企业减负3.02万元;减半收取11户餐饮企业电梯检验费用、共减免0.824万元;对补报年度报告125户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免于处罚;对轻微违法的161户市场主体,予以约谈警告、限期整改,助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件件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好、更快、更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营,加强药械质量和价格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与安全,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制作: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审核: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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