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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项任务!市政府办印发重要行动方案

转载 刘梦娇2023/01/05 15:30: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陇南人社 8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陇南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
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2〕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陇南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陇南市“办事不求人”品牌,在前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打造更富活力的市场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稳经济促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体提升服务效能,打造高效快捷、便企利民的政务环境和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1.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线下“一窗通办”,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税务部门的Ukey和发票申领、公安部门的公章备案和刻制、社保部门的企业参保登记、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业务,采取帮办服务等方式综合办理。推行线上“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市、县区财政为企业开办公章刻制“买单”,税务部门免费向新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力争2022年底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全流程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2.进一步优化注销流程。优化普通注销制度,推行企业注销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市统一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企业可直接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发布公告,期满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3.进一步优化项目落地服务。推动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探索矿山用地管理方式。推广“标准地”改革,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模式。推行“拿地即开工”预审批模式。对达成建设或投资协议的重点项目,项目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各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容缺预审,并出具容缺预审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备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审批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4.进一步优化办电服务。优化用电报装服务,实现办电业务统一规范,严格按照最新办电要求,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线上线下同步向社会公示、实时更新。推广线上办电,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缴费等“一网通办”服务。2022年底前,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的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实行当日申请、次日接电,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大力推广“不动产+用电”联合过户,即不动产坐落和产权人信息同步推送到供电企业,实现办电服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牵头单位:国网陇南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进一步优化用水、用气、用暖报装服务。依托陇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暖报装等市政公用服务模块对接至政务服务网站,方便办事人员在线办理。设置一张联动报装申请表单,将所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实现水、气、暖报装“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并联审批”,申报材料压减至2份(含)以内,用户报装参与环节减少为“用户申请、现场勘查、装表接通”三个环节,对无外线工程的用户,可压减为“用户申请、装表接通”两个环节。2022年底前,将不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的用水、用气报装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6.进一步优化税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增加税务综合窗口,扩大业务范围,公布业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各种类型的退税事项。在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资料齐全情况下增值税退税办结时限统一为1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简并征期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和网上申报,推行“多税合一综合申报”,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7.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工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等功能融合。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明确改革事项,实施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推行“清单制 + 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逐步实施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推行立案和监督检查。加快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有序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2022年底前,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政府投资类项目办理时限压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类、一般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65、5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交通及一般水利类项目办理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8.进一步深化区域评估改革。抓紧出台完善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明确环境、水、交通、文物、节能等领域评估评价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全面开展区域评估事项。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多种方式简化办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地震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9.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依托全省“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全面部署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省级平台。实现房产交易信息、税收征收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三家数据实时互通共享,持续坚持“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包括市级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在政务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打印一体机,权利人免费自助查询、并能打印登记财产信息。全市范围内统一不动产登记时限,一般登记(含房产交易备案、税务征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和查封登记即来即办。加快推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0.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在2022年11月30日前对“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回头看”,聚焦基础性工作是否扎实、改革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涉企信息归集是否全面等问题查漏补缺,限期整改,逐项完成。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涉企部门,各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内认领信息,在相关行政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予以反馈。各涉企部门间要协同配合,促进部门间信息沟通畅通,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各部门反馈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个别部门存在认领、接收信息不主动、不及时、不准确、不彻底等情形,要不定期、定向予以发函督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要求接收、反馈。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1.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依托“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示公告各类信息,应用好“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动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2022年底前,将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10日内,合同备案由法定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行政指导,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的应用,按规定对政府采购中违规行为采购人采取调减采购预算等处罚措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2.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优化升级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功能(即: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实现三平台充分链接,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扩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搭建招标采购核准备案平台,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核准备案平台,及时上传项目招标采购核准备案要件,行业主管单位在线核准备案,核准备案信息及时推送交易中心受理,实现项目招标采购核准备案与进场交易“一网通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已有的系统,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端口,依托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实现行业主管部门与交易中心间系统对接和数据信息及时共享,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覆盖应用。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实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全过程信息的全面记录和实时交互,及时在线下达监管指令,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完善网上投诉及处理渠道,力争实现招标投标投诉举报一体受理,不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2022年底前,实现招投标活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
13.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级改革进度,适时出台我市企业信用分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文件,为全市做好企业信用分险分级分类管理提供初步的制度支撑。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执法监管中,根据企业信用分险分类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4.进一步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按照省政府要求,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聚焦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对接国家、省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栏,积极推动有关事项异地通办。积极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尽快落实国务院新增22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5.进一步发挥政务服务窗口“好差评”监督平台作用。实现“好差评”涵盖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建立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差评信息的接收转办、督促催办、回访调查、分析管理,以及本级差评反馈内容的规范性审核工作,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强化结果运用,定期通报和发布“好差评”结果,加强对评价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限期依法依规整改解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强化政务服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持续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增便利,有效服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服务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16.进一步优化市、县级政务大厅“1+N”运行模式。提升市、县级政务大厅综合运行能力,积极发挥综厅对分中心业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作用,提升各厅之间进行有效信息共享和业务引导的服务水平。对因受场地限制确不能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设立分中心,一律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事项规则,对接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推送网办事项、好差评数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7.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在政务服务中心优化设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招商引资、帮办代办等综合受理窗口,对办事窗口优化重组,统一划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功能专区,进一步为企业、群众办事清除“路障”,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8.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素质建设。进驻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至少派驻本单位一名业务骨干在窗口受理办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驻,并确保人员固定,一般应设置A、B岗,至少进驻一年不得变动。进驻单位不得随意抽调窗口人员,要确保窗口工作能正常开展,不得空岗,不能让群众跑空。窗口人员由派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双重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派驻单位,派驻单位要把考核结果作为窗口人员晋升职级、评聘职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派驻单位在选拔使用干部时,要提前征求政务服务中心意见,对具有窗口工作经历、表现优秀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政务服务中心或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把关,对进驻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符合条件才能进驻;窗口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进驻单位整改;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要组建政务服务业务帮办团队,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9.进一步推进窗口作风革命。彻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不打折扣、不讲困难、确保政务大厅之外无审批。坚决杜绝将窗口作为“收发室”、事项不入驻、授权不到位、单位和窗口两头受理使申办人两头跑等问题;坚决杜绝窗口人员不掌握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规范、不及时准确录入信息、不遵守窗口纪律、服务态度和文明用语欠缺等问题。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做好“纪律作风监督窗口”的保障运行,督促进驻单位及窗口人员工作作风再转变,政务服务再优化。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主动配合作风办,收集办事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建立问题登记台账,配合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作风办、市政府相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0.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2022年12月底前,在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线下公开场所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通过读网排查,2022年12月底前督促各县区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发布。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大排查行动,督促各县区直属部门和乡镇集中统一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规划纲要”子栏目,由市政府各部门梳理本行业历史规划(计划)集中公开,各县区设立“规划纲要”专栏,集中公开本县区规划。各部门、各县区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市政府门户网站要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1.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12月底前,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平台,统筹优化各部门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各类行业性自助服务应用整合。优先完成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需求量大的自助服务应用整合,分批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其他专用自助终端应用整合。在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布设综合性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自助终端延伸到基层社区,为群众提供“不打烊”的“一站式”自助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2.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广度。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网办事项地址跳转,根据省上检测反馈积极核实整改。完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系统,提升审批事项网办能力。加强数据访问控制与数据安全监控,强化数据应用导向,提升数据价值。完善各类主题库与专题库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办率提升和“三减一优”优化,有序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3.进一步加快“甘快办”APP推广应用。持续完善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等高频便民应用和特色应用。加大对甘肃政务服务网与“甘快办”APP线上和线下的宣传力度,优化注册流程,引导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主动完成注册。推动注册用户完成对身份证有效期的补充,号召企业与群众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业务,提升用户活跃度。完成企业注册率100%、已注册自然人三级实名认证100%、年活跃度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4.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归集扩围增量。按照“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和“应上尽上”的原则,持续推进企业和个人电子证照制发共享。根据省上梳理的电子证照全部类型,对照已认领的类型,查缺补漏,应领尽领,应归尽归。加快完成出生医学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居住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学历证书的归集工作。按照证照要求及时完成印章配置和签章,提升电子证照类型签章率。年底前完成电子证照类型数191类,证照归集数量477.46万个。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5.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国办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资源挂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本部门编制的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共享数据资源,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资源注册与挂接,并及时更新,12月初汇聚数据总量达16亿条,力争于年底完成省定50亿条目标;要抓紧组织开展垂管系统办件数据对接共享工作,明确数据需求、规范数据要素,实现垂管系统办件数据与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以“能办事”为目标,围绕应用场景,加强数据应用,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汇聚。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6.进一步丰富重大政策解读形式。坚持“谁发布谁解读”原则,文件和解读要同步起草、同步审核。文件正式印发20日内,在市政府网站“政府文件”和“文件解读”栏目发布,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各有关部门要采用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政府网站运维中心要加强联动,督促部门丰富解读形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7.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完善第三方监管平台功能,11月底前,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实行清单化分类管理,按照正常账号、问题账号、僵尸账号类别,分别采取正确导向、限期整改、关停注销措施。关停注销的新媒体账号在其他账号有链接的,要组织进行链接删除。督促新媒体主办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强化绩效评估,着力推动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构建市、县、乡三级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型政务新媒体矩阵,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8.进一步提高领导信箱留言办理质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答复、按期办结,进一步规范留言办理流程。政策、办事咨询类留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问题类留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办理过程依法依规,答复语言严谨规范。加大督办力度,对留言办理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答复不清楚的,要求办理单位及时进行补充答复,确保留言办理质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9.进一步提高“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工作质量。第一时间受理反馈的政府网站错误信息,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完成的基础上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错误信息及时纠正、及时审核、及时上报。进一步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向群众答复并向上级部门提交答复情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0.进一步加强政务热线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对“12345”热线知识库信息的整理和更新,不断充实“12345”热线包括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职能职责、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信息和群众关注、常见、热点问题等内容。如咨询的问题在知识库无法查找,以工单形式转办给相关部门反馈,并及时录入知识库,由此不断更新、维护知识库信息。要配足话务座席,切实提高热线接通率。加强智能化客服系统建设,智能化客服能够对高频问题进行自动解答,通过人工+智能化”客服方式24小时与企业群众沟通和答疑解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2345平台要定期汇总企业群众高频咨询类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发布有关信息。要加强对12345工单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督查考核,不断提高响应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推进及时转办、日常联动、应急联动、会商交流。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职责明晰、优势互补、科技支撑、高效便捷,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31.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搭建多元平台,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调查征集等栏目建设,提升答复和征集质量。增加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注重收集各听证会、问卷调查及专家、群众代表列席会议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32.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组织开展市级政金企对接活动,建立重点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推动各县区、各银行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编印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汇编,加强政策宣传,促进信息互通,着力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继续用足用好各项信贷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下调融资担保费率,推动金融机构健全辖内金融支持企业白名单,通过“一企一策”和“批量化对接”等方式,提升信贷需求响应实效和审批效率,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加强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积极推广使用“信易贷”平台及线上金融产品,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高放贷时效,提升企业融资便捷度。贯彻落实好《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产业链”贷款实施方案(试行)》,做好财政贴息各项工作,同时探索实施其他产业链贷款贴息政策。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33.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宣传落实《陇南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办法》和《陇南市市长金融奖评选管理办法》,深化培育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大“险资入陇”宣传力度,将保险机构险资直投情况纳入政金企对接和市长金融奖考评范围。建立全市重点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成立专家顾问组,提供融资+融智服务,为重点项目融资提供融智规划和融资服务,为企业融资探索更多空间和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34.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动员全市符合条件企业入驻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相关信息平台,提供“全天候”政策宣传和不见面办理。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分层级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班,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和广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和宣传效果。认真贯彻《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进行调查和动员。对已经提出融资需求和意愿的8家企业,确定专人精准对接,力争年底前有新进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35.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持续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36.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围绕打造“企业更满意”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推动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各县区、各部门要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2022年底前,各县区、涉企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辖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提档升级,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土地增值税减免等更多政策业务在线办理。市、县区政务大厅探索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在政务服务网站、移动端APP探索提供企业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要素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人才产业按需流动、精准匹配,尤其要对人才急需紧缺程度较高的行业进行精准分析,有效缓解人才紧缺问题。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模式,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直接申报职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进一步简化材料流程,高效发放稳岗就业补贴。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落实好缓缴社保费政策。进一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再就业,落实好有关基本权益保障等制度,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积极兑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调整政策,及时发放养老金。加大力度预防和整治欠薪问题,及早管理预防,规范用工秩序,强化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市政交通设施,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系统。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建设充电桩。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有序开展干线公路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规划布局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造,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规模化部署,促进智能电表和智能水表等感知终端改造,促进学校、医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加快智慧城市、智慧县城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图书馆、国网陇南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9.进一步推进产业配套体系建设。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围绕油橄榄、花椒、白酒、中药材、苹果、蜂蜜等具备比较优势、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统筹培育本地产业和承接外部产业转移,进一步培育完善产业链条,链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资供应、技术集成、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完善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各县区要根据自身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培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特色民宿、养生养老、文旅康养等产业,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特色消费区、旅游道路、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市、县区医疗卫生建设,推进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建设更强急救中心;推进疾控中心建设,配齐疾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现场处置等设备;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建立三级医院对薄弱县级医院的帮扶机制。强化教育资源供给,合理测算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按照办学标准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以居住证为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保障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强化养老托育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强化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书画院)、博物馆等场馆功能;持续完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有序建设体育公园,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积极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41.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快“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争创绿色发展品牌。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生态绿色廊道,积极开展绿化工作,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郊野公园。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提升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新能源车辆比重。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健全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老城区及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42.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社会化监督体系。聘请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政务体验官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对各部门、各单位行风建设、服务质量、执法行为等进行实地监督。采取多形式、全过程的方式关注企业和社会各项诉求和呼声,开展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验,反映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效。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政务体验官的工作,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随时收集特约监督员和政务体验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持续推动特约监督员和政务体验官履行监督职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43.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更好落实《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监督活动实施方案》,12月底前,针对建设项目、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等重点领域,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短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44.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机制。持续优化“12345”热线投诉处理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强督办问责,限时办理反馈,完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通过营商环境投诉热线0939-8255606,收集影响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线索,将有关投诉举报纳入市作风办办理程序,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做好转办、移交和反馈等工作。畅通多条渠道受理投诉,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箱、电话等平台投诉举报的受理、承接、转办、督查、信息汇总和归档管理工作,做到反应迅速、及时回应、处置妥当。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45.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着力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网上办事、守信践诺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陇南市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职能,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积极担当、主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加强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
(二)坚持系统谋划。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稳经济促发展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克服工作中的被动性和碎片化,把整改工作谋深谋透,确保工作实效。
(三)坚持协调联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建立联系人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衔接,及时反馈重要动态信息。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部门之间的“缝隙问题”,实现一体化联合推进。
(四)坚持监督问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要强化监督落实,靶向聚焦、精准施策;另一方面要梳理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对好做法要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行动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考评引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日常工作情况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中的考核权重,引导有关单位在质效提升行动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质效提升行动工作抓在日常,落实落细。

关于《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陇南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 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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