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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上海润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假冒专利被罚;国知局:1月3日起至1月28日,无效宣告请求的加急受理业务暂停办理

转载 刘梦娇2023/01/04 14:49: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IPRdaily 1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IPO那些事儿#

绿联科技IPO:8成产品靠外协生产,7年无自主研发的专利

2023年1月6日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绿联科技”)将创业板IPO上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150万股。绿联最开始身处深圳华强北,以为国外客户生产、代工数据线业务起家,经过多年发展,绿联已拓展出多样化的产品品类,在国内的3C配件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据了解,绿联科技8成产品靠外协生产。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绿联科技774项境内专利,561项境外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2项,占比不到1%。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12项发明专利中,绿联科技有6项为继受取得,同时在2019年9月之前,绿联科技无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也就是说,绿联科技自2012年成立以来,7年无自主发明的专利,且截至目前为止,一半的发明专利均是通过受让所获。(来源:钛媒体)


#投资者问#

康普顿:目前在氢能领域已取得40多项专利和专著

有投资者向康普顿(603798)提问, 董秘,你好!贵公司表示氢启科技已建成的膜电极封装检测自动化产线产能可达100万片/年、石墨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全自动生产线产能可达5000台/年,那么截止目前,公司是否收到相关订单?公司的相关技术是否得到专业的认可?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氢启科技团队一直在积极地开拓市场,公司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之标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技术领域氢启科技以甄崇礼院士和葛兴福院士为技术带头人,依托同清湖高校创新资源,以北京化工大学博导团队为主导,目前在氢能领域已取得40多项专利和专著,感谢您的关注。(来源:同花顺财经)


光庭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1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6项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现在有多少技术专利?2022年新增了多少?

光庭信息(301221.SZ)2022年11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1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6项。其中,2022年新增授权专利6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东风科技:参股公司与潍柴动力侵害商标权案纠纷二审维持原判,参股公司需停止侵害并被追偿25万元

东风科技2023年1月3日公告,潍柴动力就侵害商标权案由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弗列加为潍柴动力所诉被告之一。一审法院主要判决如下:一、另一被告(非上海弗列加)立即停止侵犯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3175016号“潍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另一被告(非上海弗列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三、驳回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山东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界面新闻)


上海润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假冒专利被罚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润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假冒专利被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22日,该公司委托上海XXXXXX有限公司生产A08220052201 批次“立康王去屑清爽均衡洗发精华液”产品用于经营活动,当事人在该批次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外观专利号:ZL 2015 3 0283732.1”。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8478号),该专利权已全部无效,决定日为2018年12月21日。至案发,当事人委托生产涉案批次产品5000件,销售涉案批次产品576件,违法所得共计4704元,其余未售出的涉案批次产品已于2022年9月20日作固废回收处理。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专利法相关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704元;处罚款2万元。(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科协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经审核并公示,确定安徽师范大学等68家机构备案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领域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指导支持和宣传推广,引导服务网点结合区域优势、地方需求和自身特点科学有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2/30/art_562_181148.html?xxgkhide=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浙江印发方案全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国家试点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以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为核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深入开展市县数据知识产权相关调查研究,立足浙江实际谋划制定,遴选了14个市、县(市、区)作为首批省级试点地区。试点方案包含了工作背景、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内容22项工作举措,在深化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作出试点工作部署,从组织领导、协同联动、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目前全省各试点单位在理清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基础、现实需求、重点产业及思路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制定本单位的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

下一步,浙江省局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开发上线“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有序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国知局:1月3日起至1月28日,无效宣告请求的加急受理业务暂停办理

因系统升级,2023年1月3日至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复审无效收文窗口暂停办理无效宣告请求的加急受理业务。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俄罗斯对《专利代理人法》的修订已经生效

2022年12月22日,俄罗斯联邦2008年12月30日第316-FZ号《专利代理人法》的新版本已生效。该修订后的法规涉及对候选专利代理人的要求,专利代理人及其雇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的资格审查和上诉委员会的活动。

对于专利代理人职位的候选人来说,要求他们在专利代理人的业务领域有特定专业的工作经验。根据新版《专利代理人法》,专利代理人职位的候选人应具有(1)不少于4年的工作经验;或者(2)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并在专利代理人(实习负责人)的指导下实习不少于6个月。这一期限从候选人完成高等教育的日期开始计算。

因此,如果候选人完成了实习,那么参加资格考试所需的工作经验就可以减半。

对于实习和作为实习负责人的专利代理人的要求,在《专利代理人法》和2022年9月19日第144号总统令中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实习负责人必须有自注册为专利代理人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工作经验。雇主与受训者应签订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根据实习的结果,实习负责人应给予推荐。

与实习相关的更改也对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专利代理人认证申请表进行了更改,新版的申请表由俄罗斯经济发展部2016年9月29日第617号命令批准。

修订《专利代理人法》,旨在进一步推进对专利代理人委托人的权利的遵守,并使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不受阻碍。

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也被定义。它指专利代理人代表其委托人的利益,处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条文的问题,其争议和终止,以及与知识产权的获取、实施、保护和处置相关的问题所进行的活动。因此,专利代理人的活动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活动,包括为代理人自身利益的行为,不包括在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范围内。

新法引入了一种新型的受法律保护的职业秘密——专利代理人的保密义务。专利代理人应保守的秘密包括关于委托人活动的信息以在专利代理活动中获知的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手段(例如商标、商号等)的权利。专利代理人的保密义务既适用于专利代理人及其雇主,也适用于其他雇员。

责任专利代理人(责任代表人)的信息将有可能需要被录入俄罗斯知识产权对象登记簿。在有必要向权利人发出通知的情况下,Rospatent或其他联邦执行机构可以向负责的专利代理人发出通知。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2022年10月7日第551号命令批准了在国家登记簿中输入委托人的专利代理人或负责任的代表人的信息的程序。

专利代理人将享有向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构和组织索取执行委托人任务所需信息的权利。俄罗斯经济发展部2022年8月3日第418号命令批准了对专利代理人请求的形式、起草和发送程序的要求。

此外,专利代理人将有权访问Rospatent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清单及其访问程序由2022年9月19日Rospatent第143号命令批准。根据该命令,专利代理人将获得“专利信息检索基础设施和个性化工具”信息系统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在线Rospatent”的访问权。同时,专利代理人将能够通过应用程序接口(API)使用“在线Rospatent”。

一些修订专门针对专利代理人的雇主的职责,特别是其要对给专利代理人的委托人造成的伤害负责。

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的雇主无权承接委托人的工作的情况也得到了澄清。这尤其包括以下情况:被委托的工作涉及同一纠纷;专利代理人代表另一委托人处理了相同的主题,和/或相同的知识产权对象;当前委托人的利益与之前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

通过Rospatent资格审查和上诉委员会考试的专利代理人的人数已增加到该机构成员总数的一半。

由Rospatent上诉委员会负责审议的投诉的清单也已经扩大,包括对专利代理人雇主行为的投诉,以及向被请求人不合理地发送请求或不遵守请求的形式、执行和发送程序要求的投诉。

经俄罗斯经济发展部2016年9月29日第617命令的批准,关于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命令和上诉委员会的命令也被相应进行了修改。(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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