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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进入该功能界面,点击“去确认”。
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
情形1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 ,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返回”—— “一键确认”。
情形2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的
情形3
2023年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2023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再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情形4
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情形5
2023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个人所得税APP、上海税务 | 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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