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制度环境,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落实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处罚清单(2020版)》,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67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的免罚规定,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凡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且在案发后能够及时整改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均以教育劝导为主,不予行政处罚。2022年以来共立案120件,结案115件,其中给予警告限期整改31件,不予行政处罚3件,占比27.5%。
下一步,玉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大力帮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对标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创新执法工作举措,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引导与整改并举、处罚与监管并用的原则,持续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稳定疫后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