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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颁布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为保障居民用药需求,2022年12月9日下午,榆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连锁)负责人召开防疫药械储备安排会。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做好药械储备工作,针对群众关注较高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重点品种要做到积极组织调配货源,多方筹措购进,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有序供应。同时,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九不得”规范经营,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买,科学、合理用药、备药,合理建议替代药品,劝导顾客切勿盲目囤积药品。
下一步,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关注药品市场供应变化,强化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强执法监督,提醒告诫企业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