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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〇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依法受理了茵蓝朗姆酒等175个欧洲联盟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现将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信息予以公示;上梅多克、圣爱斯泰夫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已获得保护,不再重复公示。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申请资料存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备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注明:地理标志异议)。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86534。
附件:1.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受理公示信息.pdf
2.上梅多克、圣爱斯泰夫等2个已获保护的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产品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