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县区动态 |安定区、通渭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甘肃政策资讯 / 新闻资讯 / 正文

微信图片_20221019144549.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县区动态 |安定区、通渭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转载 刘梦娇2022/12/15 18:00: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定西市场监管 2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安定区


12月12日,内官营镇市场监管所召开零售药店暨保障群众用药服务约谈会,共14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到会。


会上,市场监管所传达了国家“新十条”、省“二十条”和市“十三条”优化措施,以及如何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会议强调,各零售药店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竭尽全力保障群众有药可用、有病可治,优化各药店营业时间,确保一家连锁直营药店24小时营业。同时把好药品进货渠道、索票索证、企业资质、价格等关口,全力做到“零投诉、零涨价、零差错”,充分保障药品供应。并倡议各零售药店精诚团结、同舟共济,扛起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为助推辖区经济复工复产尽一份微薄之力。

通渭县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医药用品质量安全和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为了加强对防疫医药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10日起,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重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价格监测机制,扎实开展了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密切关注全县零售药店的8种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和38种常用疫情防控用药品库存及价格进行调查摸底,每天进行监测统计,确保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市场秩序稳定。严惩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歧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现场查阅销售记录、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告诫相关单位及经营者凡是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要求各经营者切实担负起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主体责任,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渭源县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切实保障辖区药品、米、面、油等重要生活用品正常供给,杜绝出现重要民生商品囤积居奇、恶意涨价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12月12日,渭源县秦祁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重要生活物资保供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储备足量的“四类”药品,以应对突发疫情扩散风险,切实守住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底线。对米、面、油、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保供单位督促其严禁出现囤积居奇、恶意涨价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同时要求对所有商品严格明码标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临洮县


随着国家和省、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关措施的相继出台,以及公众自我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我县防疫用药械需求量大幅增加。为保障全县群众的基本用药用械需求和合法权益,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5家药品批发企业及7家连锁企业召开保质保供稳价约谈会议。

会上,王有录局长对全体药品保供企业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依法承担起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保障全县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二是要切实履行好药械保供社会责任。各企业要多渠道组织货源,及时调度、供应、储备新冠症状对应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防护口罩等,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用械需求。零售药店做到应开尽开,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18家24小时保供药店必须确保全天候营业。三是要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提高药械销售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强制搭售药械。四是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做好药学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购药、对症用药,防止盲目跟风、大量、非理性抢购等导致的药品短缺,以及个人过量囤积造成的资源浪费。叮嘱消费者按照医嘱、处方或者说明书对症服用。

漳  县


当前,正值社会面稳定有序进入生产生活的关键时期,为确保生活、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供给充足,贵清山镇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开展市场主体保供稳价专项检查,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进一步要求,超市、粮油、蔬菜等经营主体要全力保障民生物品充足供应,商品明码标价销售,严禁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药店要主动扛起社会责任,实行24小时营业制度,全力保障群众购药需求,针对目前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及防疫物资市场供求紧张形势,要及时储备,严禁搭售、买赠、坐地起价等扰乱市场行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岷  县


为维护防疫药械市场秩序,提升全县零售药店服务意识,加强防疫药械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力度,保障后疫情时代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可及。12月12日,岷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行政约谈会,就防疫药械质量安全、加强储备、价格稳定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平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杨慧、邱永新及全县149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药品保供稳价和质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慧就合法合规加大防疫药械储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稳定、引导人民群众科学理性购药等问题向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并就严格落实落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省上十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及市、县十三条防控措施进行解读培训。

来源: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长按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往期回顾


定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督查城区零售药店防疫药械供应及价格等工作


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保障供应倡议书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五个机制”保障防疫药品“质量安、供应足、价格稳”

已有0人点赞

网页尾图广告2.gif


1.pn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