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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近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紧盯储备、价格、质量、保供、服务关键环节,多措并举、同向发力,进一步优化调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药品保供稳价和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一)加强储备,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与省、市局、县卫生健康、医保部的衔接,做好药品保障供应有序调度。指导辖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及时采购,加大储备,保障市场供应,防范短缺风险。及时动员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重点零售药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拓宽进货渠道,做足储备,全面落实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建立了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储备预警机制,每日将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单体门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用药当日出货量及库存余量,进行综合分析,及时预警。目前,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用药的保障供应经营企业146家,其中142家零售药店、4家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经统计,近一周各大药店先后投入近80多多万元积极采购,现储备“四类”药品68000盒(瓶、支)、N95口罩52700支,能够满足辖区用药需求。
(二)优化调整,提高供应水平。为更好更快更高效做好群众医疗服务保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通过积极宣传引导,跟进筹建服务,新核发6家药品零售许可,充实医药市场保障主体。目前,全县142家药店线下线上全部正常运营,线下进入药店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四类”药品不再实名登记,线上入驻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52家,即时下单,实时配送。同时引导具备 24 小时营业条件的12家零售药店全天候营业。
(三)引导规范,维护价格秩序。及时开展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及各类消杀用品等商品的价格检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向经营单位张贴《关于切实规范医疗药品及用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保障供应倡议书》320份,警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严禁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牟取暴利,切自觉维护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现场责令全部立即整改到位。
(四)专项整治,保障质量安全。扎实开展疫苗、疫情防控药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口罩、防护服为重点品种专项检查。对全县142家药店线上线下覆盖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药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持续保障市场供应。加强药品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86家次,责令改正2家,未接到药械产品质量投诉。
下一步将持续关注药械市场的供应变化,及时补充相关重点药品,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购药、对症用药,防止盲目跟风,大量、非理性抢购、挤兑导致的药品短缺,以及个人过量囤积造成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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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西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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