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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该机构被罚1万!

转载 刘梦娇2022/12/15 17:52: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IPRdaily 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自建网站上发布含有和其他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对比的内容。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的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自建网站上发布“XX商标注册有什么不同。某些机构:✘欠缺专业性。服务人员进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制定整体保护方案。✘成功率低。审查不严谨,材料制作不完善,后续检测不到位,疑难业务难胜任。✘效率低。人工处理,流程繁琐,递交时间难以保障,后续官文处理缓慢。✘欠缺专业性。服务人员进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制定整体保护方案。科颖:专业性√资深专业团队。从业人员严格筛选,6年以上从业经验,全面评估注册风险,量身定制保护方案。成功率√更高的注册成功率。审查严谨,材料制作完善。后续多重内审流程,疑难案件全程分析解答。效率√效率高。全程系统处理,由系统上报官方机构,给客户享受更快捷的服务。价格√高性价比。提供全面的检索报告,注册风险评估报告,更完整的保护商标品牌布局。”等含有和其他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对比的内容。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的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金处〔2022〕28202200383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XXXXXXXXXXXX81T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X

违法行为类型:商标代理机构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000000万元,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1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标题:因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该机构被罚1万!)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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