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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从业人员转换执业机构常见问题解答
No.1
如果认证机构已经联系认证人员安排审核计划,
因认证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导致其连续六
个月原机构未安排参加任何认证审核活动时,
该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转换执业机构?
答:可以。只要认证人员连续六个月未参加任何审核活动,就满足该申请条件;如果是正式审核员第二次申请时,还需要符合完成转换执业机构满一年。
No.2
在什么情况下,认证人员申请转换执业机构时
需要履行与原机构签订的培养协议?
答:当认证人员在原机构执业期间新注册一张或以上正式证书,且与原机构签订了有效的培养协议。
当认证机构不同意该人员的转换执业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供该人员在本机构执业期间新注册的证书情况,并提供双方所签订的培养协议作为确认的证明文件。
No.3
当认证机构与认证人员间存在合同纠纷时,认
证机构是否可以不同意该人员的转换执业机构
申请?
答:可以。认证机构必须提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作为确认不同意的证明文件。
No.4
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
关系时,是否可以申请转换执业机构?
答:在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判决的上诉期过后,可以提出转换执业机构申请,并将相关文件作为申请的证明文件。
No.5
当认证人员符合申请转换执业机构的条件,但
因事先未与原机构沟通就提交转换执业机构申
请时,原机构是否可以不同该申请?
答:不可以。认证机构需要根据认证人员申请转换执业机构的理由,给出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同意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下情况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原机构确认不同意理由:未与原机构事先沟通、未办理离职手续、还有未实施的审核计划等认证机构内部管理事宜。
No.6
如果认证人员持有多张注册证书,在申请转换执
业机构时,是否可以将部分证书保留在原机构,
其他证书转入新机构?
答:不可以。认证人员所持所有证书只能注册在同一家认证机构,就是其执业机构。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