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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为规范和加强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完善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我省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设立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省联合基金”)项目。省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与联合资助方共同提供资金,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资助方包括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企业、科研开发机构和各类园区等。省科技厅与联合资助方投入省联合基金资金比例原则上为1∶3,联合资助方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省联合基金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资助类别分为一般、重点和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参照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参照甘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重大项目参照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管理。省联合基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账户,资金全部用于项目资助。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省独立法人单位,鼓励和支持联合申报。重点领域方向以解决“甘肃科技问题”为导向,可联合省外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