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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至11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的908件商标进行公开拍卖。
2020年9月15日,在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合同纠纷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向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支付官费及代理费229.92万元。该判决生效后,由于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告显示,此次被拍卖的908件商标中包含多件“乐”系列及“LE”系列商标。经专业机构评估,此次拍卖的908件商标总价值约为84.36万元。
据悉,此次并非乐视系列商标第一次被公开进行拍卖。2020年至2021年,法院两次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共计1900多件商标进行拍卖,累计拍卖金额近1.5亿元。(王晶)
小编点评:
市场主体对商业标记经过长期使用而形成的商誉,最终会转化为商标价值。经过两次拍卖,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1900多件商标被拍卖出上亿元,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变为“真金白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债务压力,若此次908件商标拍卖成功,也将为其抵消一定债务。这说明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虽然遭遇退市,但其商标品牌仍有价值,彰显出市场主体塑造品牌并不断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的重要性。而拍卖不是终点,被拍卖的商标是否使用及如何使用是需进一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标的识别功能在使用过程中体现,并在实际的商业使用中强化。无论是此前已经被拍卖的1900多件商标,还是此次即将拍卖的908件商标,这些商标被拍卖后是否使用、如何使用?对此,买受人需要加以思考。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可见,买受人长期未对通过拍卖得来的商标进行使用,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同时,对商标使用不当,不仅会影响商标价值的进一步提升,也可能损害已经积累的品牌信誉,造成商标价值贬损,买受人高价买入商标的“豪举”也可能成为一次亏本的交易。(青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乐视商标被拍卖后续使用需关注)
(编辑:曹雅晖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