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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任何主体都可以成为马德里商标的受让人吗?
答:不是。马德里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即受让人应当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缔约方国民,或在缔约方境内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缔约方境内有住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让人不止一个,则所有受让人均需要满足上述要求。
问:在转让中,如何界定马德里商标的权利范围?
答:马德里商标的转让请求不得超出该商标原指定的缔约方范围及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但在转让时,可以针对全部或部分的指定缔约方进行转让,也可以针对全部或部分的指定商品或服务进行转让。
问:如何请求转让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答:可以由商标注册人、注册人的代理人、受让人、受让人的代理人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也可以通过注册人或受让人所属缔约方的商标管理机构向WIPO提交。
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在一份转让申请中请求转让多件马德里商标:一是同一主体名下的多件马德里商标转让给同一受让人;二是多件马德里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完全一致;三是多件马德里商标的转让均是针对其全部相关缔约方和全部指定商品或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如为部分转让,则一份转让申请中仅可请求转让一件商标。
问:WIPO和各缔约方商标管理机构是否会对转让请求下发转让证明文件?
答:相关管理机构并不会下发转让证明文件,只会更新其数据库中相关商标的所有人信息。
问:完成转让后,如何指定新代理人?
答:受让人可通过在转让申请中签名并明确授权的方式指定新代理人,或在转让完成后单独申请登记新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转让人、受让人的代理人相同,商标转让完成后原注册人的代理人也会被取消权限。
问:WIPO对马德里商标转让请求进行登记后,各指定缔约方是否会同步进行相应登记?
答:不会。各指定缔约方在收到WIPO转发的转让请求后,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通过其审查后才会更新登记相关商标所有人信息,若该请求不符合其规定,如转让人名下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未一并办理转让等,则将下发转让无效通知,说明不予转让的理由并由WIPO转发至转让请求方。收到通知后,转让请求方可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缔约方商标管理机构会根据补正内容再次审查转让请求。
问:马德里商标转让规费是多少?
答:马德里商标转让的规费为每个国际注册号177瑞士法郎。(李珏)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所有权变更常见问题解答)
(编辑:曹雅晖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