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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及《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部署,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企业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根据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甘肃省知识产权有关奖补事项进行调整的意见》(甘知战办发〔2022〕9号),现将择优奖补2021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原则及金额
甘肃省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奖励工作坚持以“择优奖励”和“不超额奖励”为原则,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突出高质量导向,优先对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择优方式
对甘肃省2021年度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或第三方评估、现场考察”的方式,确定拟奖补对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评定、提出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
对存在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未整改到位,受到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施行奖励一票否决制;对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一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在甘肃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贯标认证,拥有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维持有效;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或其它有效专利不少于5件,或近3年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10件,或企业拥有其他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5件((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登记等);
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企业有效运行。
四、申报材料
1.甘肃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择优奖补申报书;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6.有效专利证书、未授权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证书;
7.近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上一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印证材料;
9.知识产权投融资、许可、转让,商誉及获奖情况等印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1份)报送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局审核汇总后(汇总表同时报送纸件和电子件),于9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在甘企业于9月20日前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杨海冰
电 话:0931-8533597
邮 箱:610338373@qq.com
附件1:甘肃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择优奖补申报书
附件2:甘肃省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择优奖补申报汇总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