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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方式和名额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可以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渠道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详见附件2)可按要求自荐参评项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此外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推荐渠道推荐上报。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渠道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为11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为9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为2项。各市(州)、各有关单位可组织优秀专利积极申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专利的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要素进行综合审查,遴选高质量专利在省局网站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院士推荐渠道
院士推荐的项目,由我局公示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示范企业自荐渠道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申报材料由我局审核公示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材料
(一)各市(州)、各有关单位及示范企业自荐的提交推荐函1份(纸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二)院士推荐的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三)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四)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院士姓名)。
1.每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公告文本;
2.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20121002****.*+申报书”;
3.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附件要制作目录)。例如“20121002****.*+附件”;
4.授权公告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20121002****.*+授权公告文本”。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配合做好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加强对申报主体的业务指导,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涉密内容,切实择优推荐高质量的专利项目。
(二)各推荐单位在组织项目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相关领域院士推荐渠道或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上报,争取推荐更多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并组织好其他推荐渠道报送的参评项目填写《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项目备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材料由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局。
(四)推荐函、申报材料电子件请于9月28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院士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所有材料报送方式为面交或通过快递邮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5: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项目备案表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杨海冰
联系电话:0931-8533597
邮 箱:610338373@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909室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